本网讯 根据2010年以来物价水平上涨,现行的低保标准已不能完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情况,攀枝花市政府适时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新调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东区、西区、仁和区)由275元∕人·月调整为330元∕人·月,米易县、盐边县参照三区标准自行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县(区)政府按不低于本地区城市低保标准的55%自行确定。
同时,该市还制定了新一轮的扶贫开发纲要。根据纲要,该市估算投资23亿元,将从新村建设、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开展扶贫工作,到2015年,该市基本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贫困居民显著减少。到2020年,实现该市全部75个贫困村与全市同步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