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 >> 返回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 > 正文

河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更新时间:2022-10-12 12:06:04点击次数:40299次字号:T|T

10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已经由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楼阳生和省长、省总河长王凯签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总河长令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每年建设一批省级幸福河湖,持续改善我省河湖面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如何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总河长令明确提出六大方面目标任务,即着力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实现持久水安全;着力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实现优质水资源;着力推进水岸综合治理,实现宜居水环境;着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健康水生态;着力强化文化引领作用,实现先进水文化;着力提高治水管水能力,实现科学水管理。

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维护河湖生态健康的政治责任,省辖市级政府(管委会)是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按照《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河长湖长要亲自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工作。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级幸福河湖建设。

据了解,《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幸福河湖评分细则》《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同步印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经省政府确定为省级幸福河湖的,我省将给予市、县一定的资金奖补和项目投资倾斜。 谭勇   来源:河南日报


0
中国民生经济网 (编辑:)
关于我们 | 招贤纳士 | 法律顾问 | 本网声明 |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民生经济网为非盈利、公益性资讯类网站,所发布信息旨在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请读者自行判断、核实和参考。
若有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布的图文及影像内容,敬请告知,以便及时安排撤稿和删除;
若信息发布十日内,本网站未收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该信息著作权人默认和支持本网站的公益性发布行为。


Copyright @ 2012-2088 版权所有
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民生经济网 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号:蜀ICP备12001530号-3
主办:四川省民生研究会
爆料投稿:QQ2381208516 / 邮箱:zgmsjjxww@163.com 电话:13348900167
官方(新浪)微博(民生经济网 http://weibo.com/3949705932) 微信订阅号:zgmsjjw 民生经济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