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在今年3月份召开了洒雨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了两次主席团工作会议,分别听取了镇政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现在正着手准备镇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事宜”。这是安龙县人大调研组在洒雨镇调研《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时,该镇人大主席向调研组的汇报。
该《条例》自201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已半年多,为了全面了解各镇(街道)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情况以及在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便更好地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民族法制建设,近日,安龙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各镇(街道),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在各镇(街道)采取查看相关资料、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会议召开情况、人大主席团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情况、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情况以及街道人大工委联系本辖区内的县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在调研中,调研组指出,各镇(街道)人大要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学习《条例》,贯彻执行好《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行使好各项职权。同时要执行好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加强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沟通。要充分发挥代表的职能作用,围绕脱贫攻坚这个中心,积极为群众反映诉求,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强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共同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民族法制建设,为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做出应有的贡献。(胡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