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每周一名常委会领导,一个委室负责人;值周领导和值周委室负责参加本周内未指名具体参加人员的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及考察、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县委、县政府有具体指名要求参会和参加考察、调研、视察、检查等相关活动的,由被指名的人员参加;对外接待工作由涉及分管联系领导负责,如分管联系领导出差或请假,由值周领导负责。
这一制度的建立,避免了一些活动相互观望、等待和“窝工”情况,使常委会领导不在值周时间能全身心抓好脱贫攻坚。(胡连超)